一、直接与私人业主签约
现在媒介非常发达,传统的报纸上做广告已经效果甚微了,现在常以网站,微信,FACEBOOK等一些的私人业主放出的租房信息,独立房和CONDO各种类型的房屋都有,准租客可以自己找上门去看房子,如果有意承租,就与房东(业主)商量价格租期,直接签署租房合同。
点评:
优点是私人业主在租期上可能有一些让步,也比较灵活,业主可以直接按照自己的要求选择半年或一年甚至月租的方式租赁。缺点是此类房源少,准租客喜欢的区域或者楼盘选择有限。另一个大问题是,双方签写的合同常常不正规,租客在遇到不公正对待时不得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得。随便举个例子,房客刚刚落下脚二个月,孩子转学后才算习惯,房东却来敲门说,你得搬家了,我下个月要卖房子。卖房子的例子可能不是天天遇到,哪就再举个平常一点的例子,某一天租客偷机大白天在家睡大觉,睡得正香听到了一点动静,一睁开眼居然发现房东正站在他床前检查墙壁有没刮花――这个叫做过的什么日子。
二、与RENTAL OFFICE签约
这种情况只发生在决定承租APPARTMENT BUILDING时才有,准租客必须与大厦的RENTAL OFFICE签约,通常租期也是一年,需要提供工作证明,信用,推荐信等资料,对待新移民和学生可就不像私人房东这么有商有量了,灵活度很差,如果拿不出证明,就一次缴清一年的租金。
三、与管理公司(地产公司)签约
由地产公司(或物业管理公司,指有地产经纪执照并代客进行物业管理的公司)代理寻找房源并签署租房合同,是多伦多准租客租房使用得最多的方式,有天天在市场上穿梭的专业人士帮忙,而且还不用付任何费用,省心省力何乐而不为。此外更重要的原因是:
1. 地产经纪可以使用MLS系统查找整个大多地区的楼盘,随时都可以查到最新的房源资料,除非准租客本人是地产经纪,应当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获得此信息了。
2. 地产经纪受地产局的监管,为客人签署的租约合同肯定是依法而且正规的,租客的利益有保障这点不用怀疑,房东他卖不卖房子,你的租期是绝对不受影响的,另外不提前24个小时通知,他是不可能踏进你的家门的。